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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9元交通事故赔偿迟迟不给 被戴上手铐一刹那决定全额付清

  中国江苏网6月22日讯 男子骑电动车撞人后被认定为全责,却拒绝给付执行款,后来被迫去给付时,又耍无赖只愿交付部分金额,还称不怕被拘留,结果当手铐戴上的时候,又当即表示愿意按照判决书足额给付。最终,该男子不仅执行款一分没少交,还因之前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且给法院执行带来阻碍,被罚款1000元。   2017年8月7日,家住涟水县某村的宋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到当地一座桥上,超车时在反道上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于某坐在李某的电动车后座)相撞,致宋某、李某、于某三人受伤。涟水县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宋某负全责,李某、于某无责任。   涟水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宋某需赔偿李某、于某4269元。判决生效后,宋某迟迟不能履行法院判决,李某、于某于2018年5月28日到涟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6月16日,该院执行干警来到宋某家中时,发现大门敞开却不见其踪影。但根据宋某家中的摆设,执行法官推测,宋某应该并不属于执行不能的范畴,就在执行人员断定宋某是在刻意躲避执行时,宋某的邻居跑过来说,被执行人宋某在大概三分钟前路过家门口,看情况不对已经掉头跑了。因对乡间道路不熟悉,执行干警未能找到宋某,便将宋某停放在家中的电动三轮车扣押,让宋某自己主动到法院交付执行款。   6月19日上午,宋某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称要交付执行款。可就在履行手续的时候,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了。宋某仅仅掏出1000元拍在桌上说:“就这么多了,把三轮车还给我!”在场的执行干警惊呆了,耐心给宋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宋某依然我行我素,咬定只愿意给付1000元,还叫嚣着:“不怕被拘留!”   无奈之下,涟水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宋某依法实施拘留。当宋某被戴上手铐的一刹那,“剧情”再一次反转——宋某见执行人员“来真的”,当即表示愿意按照判决书足额给付。   最终,宋某给付执行款4269元,并因之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且给法院执行带来阻碍,被罚款1000元。记者陈帅 通讯员左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