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图片 > 红星调查丨一个三轮车主车祸45小时后脑干出血死亡之谜

红星调查丨一个三轮车主车祸45小时后脑干出血死亡之谜

原标题:红星调查丨一个三轮车主车祸45小时后脑干出血死亡之谜

2017年8月26日下午15:30左右,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伊尹路上,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警方出警后,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带至当地派出所。

当晚23:00左右,派出所民警将事发三轮车的车主李方亮,送回位于灌云县南岗乡吴圩村的住所。其时,李方亮独居,他的家属在外务工。车祸发生45小时后——2017年8月28日中午12:00左右,李方亮被邻居发现死于家中。

李方亮意外死亡后当天,其妻李洪兰回家,报警、处理后事。她在当地各个机构间奔走,想弄清楚:交通事故发生后,她的丈夫李方亮怎么受的伤?为什么不到两天,就脑干出血死亡了?谁来为李方亮的死负责?

2017年9月7日,受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委托,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对李方亮死因进行鉴定,于当年11月13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李方亮因交通事故头面部遭受外伤,外伤剪切力的作用可以造成脑干出血,李方亮符合交通事故致脑干出血死亡。”

2018年1月10日,在委托方补充案情陈述、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影像刻录光盘等材料后,该鉴定所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审阅事发后执法记录仪录像,李方亮神智清,活动无异常,头面部未见损伤、流血……其头面部损伤与本次交通事故不相关……李方亮符合头面部外伤致脑干出血死亡。”

李洪兰说,她找到当地派出所,民警告诉她,李方亮之死系由“交通事故造成”,未立案、未出具调查结果,“应该找交警大队处理”;她又找交警大队,被告知,经司法鉴定,李方亮之死“与本次交通事故不相关”,建议家属“找派出所处理”,并且交警大队至今未向家属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9个多月过去,李方亮之死仍处谜团之中。李洪兰感到疑惑、委屈,“一个人突然就受伤死了,却怎么也要不到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