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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仍发“酒疯” 为了不签字竟撕咬民警脸部

前几天晚上,在路桥路北街道一路口,发生电动三轮车与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台州交警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到现场处理。

接警后,民警王超和协警林善盼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勘查完现场后,得知电动三轮车伤者已被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俩人立即到医院查看伤者情况。

在医院,发现电动车驾驶员徐某毫有明显酒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达到246mg/100ml,但在要求签字确认时遭到了同样喝了酒的老乡徐某元的阻挠。

接着喝了酒的俩人耍起“酒疯”,不断谩骂、撕扯、脚踹等围攻王超及协警林善盼,民警王超和协警林善盼采取避让态度,身上仍多处被抓伤。

民警闻到老乡徐某元身上的酒气比驾驶员徐某毫更浓,但因为不是驾驶员,民警没有权力对他进行检测,只能极力避让。没想到徐某元的行为越来起过激,不仅用拳头挥向民警,更是直接用嘴巴咬撕咬民警王超的脸部。

王超的脸被徐某元咬出一个大伤口,血流不止。支援警力到达后,控制了徐某毫、徐某元,并强制提取了徐某毫的血样,依法传唤徐某毫接受调查。王超到医院包扎后,目前伤痕还能明显看出来。

第二天,徐某毫、徐某元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路桥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徐某毫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96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