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别人,出车祸4人死亡车主临700万赔偿...
保险公司表示,不承担赔偿责任。
死者小琪、小丹的家属向法院起诉郭彪等7被告。两方的死者家属分别索赔80余万元。总索赔金额,达700万元。
虽然说悲惨车祸的发生,郭彪并无责任,可是对他所造成的损失,却是难以追究的。
这也提醒我们所有人,将车借给别人,就要有能力承担借车后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才行。
2012年10月30日,湖北武汉车主蔡某,饭局上将自己的车借给朋友去接人。
朋友醉酒驾车发生车祸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
而借车给他的车主蔡某,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而蔡某的爱车未购商业保险,这意味着,他可能要自掏腰包,拿出近60万元钱赔偿。
从2010年7月开始,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借车给他人发生事故的,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车子本身有问题或者借车人有吸毒、喝酒、没有驾照等不适合驾车的状况。
“该案中蔡先生事后明知王某饮酒要开车,却没及时收回借出的车钥匙,属于有重大过错且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要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主审法官如是解释。
湖北咸宁女子胡某红把自己的车借给朋友袁某,袁某酒驾将行人刘某和胡某撞倒致一死一伤,并驾车逃离。
交警认定,袁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死者刘某家属遂将司机袁某、车主胡某红及保险公司一同告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袁某除去已赔偿的部分,还应赔偿刘某家属52.3万元, 胡某红将车辆借给驾驶证已过期的袁某使用,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袁某醉酒且持过期的驾驶证,故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胡某红用其一处房屋作价30万元抵偿给刘某家属,袁某现金赔付22万元。
袁某、胡某红还共同出具欠条,承诺额外赔偿3万元,在两年内付清。
此外,袁某与车祸中另一受害人胡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其8.9万元。
看完以上内容,下次有人找你借车,一定要谨慎了。
你把车借给别人,如果发生事故,会产生的后果有:
一、如果借车人没有责任,那没有关系,但发生死亡事故,仍要担道义,如果有责任,特别是车上有人受伤,一般保险是一人一万,而借车人没有钱,那车主负连带责任,就是要交钱。
二、如果借车人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分不赔,他赔不起的都要你买单。
三、如果开你的车人(无论他是否你的家庭成员)撞了你的家庭成员,保险公司还是不赔。保单列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司机及其家庭成员是不赔的。其他的什么无证驾驶、逃逸等等,保险公司不赔的都要他来赔,赔不起就算你就要先代他买单。
四、你借车给人后,他又转借第三人,出事了会怎么样?
如果第三人和转借的人都赔不起或不愿意赔,索赔失败的,你还是得负连带赔偿责任。
五、如果你明知道或没办法证明你不知道对方没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对方没有安全驾驶的能力,例如酒后驾驶,吸毒等等,还把车给他开,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连带赔偿责任那么简单了。
看到这里,如果非借不可,一定要要签署一份协议!
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
借车之前一定要确保车辆无自身问题,否则发生车祸车主也是摆不脱干系。
同时,也应该确保对方是合格的驾驶人才行。
车主要确保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相符合的机动车。
要知道对方借车时没有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等情况。
车辆借出后驾驶人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车子最好一律不能外借,特别是喜欢喝酒的朋友!同意的顶起!!!
车坏了可以修,油没了可以加,你可以请假搭钱修车加油。
但万一要是撞了人呢?万一涉及几十上百万的法律纠纷呢?
请在您借给别人车和借别人车开时之前还是都先想想自己的家庭和承受能力!
借与不借之间,建议车友们事先想清楚吧!
来源:大连广播电视台、查违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