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车祸严重残疾智力像小孩,56万赔偿款却执行不能,咋办?
2016年,一场车祸造成男子张某身体伤残六级、精神残疾一级,然而,肇事司机家中一贫如洗,快三年了,56万元的赔偿款一直执行不能。生活艰难的张某无奈之下,向房山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今天上午,法官来到张某位于房山良乡镇的家中,调查核实他的身体和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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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者智力像小孩
上午,记者跟随法官先来到了张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一说起张某,村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立即表示,“我知道,前些年出了车祸,伤得特别厉害,现在因为癫痫是精神残疾一级,家里特别困难,村里给他申请了低保,张某今年才39岁,哎。”
这名工作人员带着法官来到张某家中,“法官您看,他腿上和头上的疤痕,当年做手术,半个脑壳都没有了,现在的问题是腿疼和癫痫,智力跟几岁孩子一样。”张某的妻子说。
张某很木然地坐在沙发上,面对法官的到来,他缓慢地问妻子,“他们干吗的?”法官询问张某的行动和自理情况,张某妻子搀着他站起来走走,张某问妻子,“去哪啊?我不去。”
张某妻子说,丈夫现在能走几步路,情况比前两年好多了,但现在癫痫还是时常发作,“他经常叫不出我的名字,有时把我和孩子搞混,有时还会发火,自己打自己。”
被撞伤无奈执行不能
张某妻子告诉记者,丈夫遇到的是飞来横祸。2016年10月6日凌晨,余某驾驶车辆在房山某地铁站附近,在撞上一机动车后,又将张某撞出,“当时他就站在路边,没想到车祸就来了。”
交管部门认定,车辆驾驶员余某负全责,行人张某无责。经鉴定,张某的伤残等级为六级。后张某将余某诉至法院,房山法院判决余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6万多元。
然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通过全国和北京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余某户籍所在的江苏睢宁的社区委员会出具困难证明,经执行法官到余某北京暂住地及江苏户籍地实地调查,证实余某确为家庭困难,无能力支付赔偿款,其父母亦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父母子女均需赡养和抚养。
申请救助希望能过好点
张某妻子告诉法官,自己目前没有工作,丈夫离不开人照顾,家里还有11岁的儿子正在上学,“虽然有医保,但每个月买药也要花一千多元,我现在都上网买癫痫药,可以省去挂号费。”
“我没有一天开心的,心里压力好大,他要身体变好,我还能好受点。”张某妻子边说边哭,“有时候吃着饭我就掉眼泪,他还不到40岁,欠下几十万的债,以后日子会是什么样啊?”
“哪怕一个月给我两千块钱也行啊。”张某妻子说,有时候给余某打电话,他都不接,“其间法官要拘留他,他给了1200元。”
因为张某家庭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遇上执行不能,他现向法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希望能申请一些钱,可以让我们生活好过点。”
法官告诉记者,他们会结合案件以及今天走访的情况,确定张某的司法救助金额。“争取这个月底就给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