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车祸伤者“想太多”不收赔偿款 警方坚持10年终送还
一起十年前的交通事故,面对当事人的误解,合肥肥西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始终没有放弃为受害人维护正当权益,近日,民警终于将两万多元的赔偿款交付当事人手中。
时间回到2009年2月10日,安徽桐城市民黄某某乘坐朋友方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返乡,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06线肥西县境内时,与唐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方某和黄某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判定,轿车驾驶人唐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误解民警、避而不见
民警在后期的事故处理及损害赔偿调解中,遇到了啼笑皆非的一幕。原来受害人黄某某从医院出院时,从责任方唐某某处拿了超出医疗费外的五千元钱,出院后的受害人黄某某因不愿归还多拿的几千元医药费,一直不配合交警及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对民警采取避而不见的态度,任凭民警多次打电话、发短信,黄某某始终不予回应。而黄某某不知道的是,因为此次事故对其造成的身体伤害,经相关机构评定已达到十级伤残标准,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黄某某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而且赔偿金额远远超出其占有的五千元。
不忘初心、一心为民
尽管事故已经过去十年的时间,事故处理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肥西警方始终没有放弃为受害人争取事故损害赔偿。在受害人不露面的情况下,警方通过与保险公司、医院、鉴定机构等多家协调,终于在2016年为受害人黄某某争取到保险理赔款两万余元。在争取的赔偿款后,民警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家住桐城市的受害人黄某某来领取赔偿款,但黄某某始终不来领取赔偿款。
误解消除、羞愧万分
在民警的反复解释下,2019年5月6日,受害人黄某某带着极强的戒备心来到肥西县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此事。当黄某某从民警手中拿到两万多元事故赔偿款时,他在羞愧之余对肥西交警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么多年为他所做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
至此,一起长达十年之久的事故在民警的努力下最终得到圆满的终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再一次得到了彰显。(余晓玲、张欣、李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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