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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手机摔坏? 可能是“碰瓷”诈骗

车祸致手机摔坏?可能是“碰瓷”诈骗

华声在线11月28日讯 骑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摔倒后主动说自己没事,只要求车辆驾驶员赔偿“摔坏”的手机。昨日,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决两名“碰瓷党”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4月27日,吴先生驾驶自己的白色“起亚”小车送朋友前往高铁南站。行驶至长沙市滨河路与红旗路交会处时,前方一辆黑色“本田”小车一直行驶缓慢,吴先生只得变道超车,前方两名男子各骑行一辆共享单车迎面而来。两人骑行至吴先生车尾部时,吴先生只听见车辆左后方传来“轰”地一声响,赶紧下车查看,只见其中一名男子带车倒在地上,另一人在一旁询问查看。吴先生赶忙上前询问倒地男子的伤情,并提出送医院检查,男子主动表示并无大碍。但紧接着,男子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台屏幕已摔得粉碎的“苹果”手机,要求吴先生进行赔偿。自认为是自己变道行为导致对方摔倒,吴先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1000元赔偿款。

5月6日,黑色“本田”小车和骑行的男子在芙蓉区农科院附近“故伎重施”时,被蹲候在此的芙蓉公安民警现场抓获。民警还在黑色小车上查扣三台屏幕已碎裂的手机。原来,这是有组织、有预谋实施“碰瓷”的诈骗团伙。据了解,团伙共有成员7人,刘某某专门负责驾驶车辆迫使其他车辆减速并超车,其余团伙成员2人一组,骑行单车实施“碰瓷”,再用事先准备好的屏幕已经碎裂的手机诈骗被害人。该团伙诈骗犯罪共9起,金额从122元至3000元不等。

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某、宋某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该团伙其他5人另案处理。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