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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遭遇连环车祸 患者延误治疗殒命

  大连一施工人员工地突中暑,120急救车转院过程中遭遇连环车祸,急救车冲进路边沟内,经抢救无效患者不幸殒命。经鉴定,施工人员张师傅符合热射病致猝死。事发后,家属将肇事车司机、医院以及保险公司等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我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救护车载转院患者遭遇车祸患者经抢救无效不幸殒命

  2018年7月31日,大连市最高气温达到34摄氏度。当天早上6时,张师傅在沙包镇吕店村从事修水泥马路工作,12时左右,张师傅突然身体不适,被工友郭先生送至沙包街道卫生院急诊抢救,因张师傅心跳过速需转院,郭先生于是联系120急救车。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120”接警后赶到沙包医院,经初步询问病史,查体,考虑“重症中暑”可能性大,病情危重,继续给予足量输液,同时征求家属意见后,由莲山中心卫生院120救护车将张师傅送往普兰店中医院救治。

  转院途中,韩某驾驶轿车与救护车相撞,两车相撞后,救护车又与邵某驾驶的大客车发生刮撞。结果120救护车失控驶入路边沟内,事故导致三方车辆损坏。因救护车无法继续转运,普兰店120急救中心另调派车辆,因张师傅病情危重,在等待救护车的同时,就近将张师傅运送到莲山中心卫生院救治,当天14时38分张师傅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未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左转弯违反交通标线,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驾驶急救车超速行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邵某、郭某、张师傅均无责任。

  经鉴定,张师傅符合热射病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因交通肇事致右胫前中段皮肤擦伤,该外伤不足以致死,但交通肇事延误了转院急救过程。鉴定意见根据尸检所见及相关鉴定材料,张师傅符合热射病致猝死。

  患者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

  2018年11月23日,张师傅家属与肇事车司机韩某签订调解协议书,韩某一次性赔偿9万元,张师傅家属不再要求韩某赔偿。张师傅家属将韩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普兰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等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

  本案中,辽宁省临床病理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在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已明确说明虽张师傅符合热射病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但交通肇事延误了转院急救的过程。

  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支付张师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2万余元;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赔偿张师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6741.78元;驳回张师傅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大连人圆桌

  @小熊:  求科普,急救车图的不就是尽快送往医院吗?为啥不让超速行驶?

  @宋十伍:  明知有120车辆通过,还抢行,人啊!

  @鸿雁:  120属于急救车,遇到危重病号不能超速吗?

  @一璐繁华锦秀: 希望今年夏天不要再那么热,受不了啊!!

  @豆饽饽: 也太让家属痛心了。

  @小李飞刀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