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一隧道发生车祸?造谣!
恩施一隧道发生车祸?造谣!
2019-10-07 15:12:46 编辑: 来源:原标题:建始县朝阳隧道发生车祸?造谣!10月6日凌晨5点19分,一网友在名为”龙门子村交流工作群”的微信群发布一段隧道车祸视频,称该视频是在建始县朝阳隧道发生的。随后,该段视频在不少微信群、朋友圈大量转发,引起广泛关注。经公安部门核实,近期
原标题:建始县朝阳隧道发生车祸?造谣!
10月6日凌晨5点19分,一网友在名为”龙门子村交流工作群”的微信群发布一段隧道车祸视频,称该视频是在建始县朝阳隧道发生的。随后,该段视频在不少微信群、朋友圈大量转发,引起广泛关注。
经公安部门核实,近期内建始县朝阳隧道并无车祸发生,此段视频属于谣言!10月6日晚,发布该谣言的网友已被传唤至派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请广大网友注意,不要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消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引发公众恐慌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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