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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在安顺市平坝区召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现场观摩会

为深入推广新时代贵州“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全省社会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12月10日,省法院率贵阳中院、安顺中院、黔南中院及其辖区部分基层法院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观摩团,深入到安顺市平坝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现场观摩会。

观摩团一行首先来到安顺市平坝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参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软、硬件建设,详细了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金保障、调解流程、调解数量、司法确认等工作,并认真翻阅调解卷宗。

据了解,平坝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4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区级调处平台、基层工作站,由各成员单位分别指派法官、交警、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援助律师等进驻“交调委”,形成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等“多位一体、一站式服务”的工作体系;组建“交调委”、“巡回法庭”、“法律援助工作站”三个常设工作机构。五年来,共受理调解案件3620件,成功调解3511件,调解成功率97%,案涉金额3200余万元。当前,安顺市平坝区已形成了一套多元化调处模式,大量轻微交通事故案件通过非诉方式得以解决,既从源头上减少了平坝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数量,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随后,观摩团一行在平坝区法院参加座谈会,与平坝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听取平坝区法院就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调处工作开展情况的详细介绍,参会人员还就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调处的制度保障、诉调对接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了探讨和交流。平坝区法院负责同志在会上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会结合“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人民法院引领、推动和保障的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平台和即将正式上线的道交一体化平台,将线下调解转化为线上调解,调解过程全程监督、全程留痕,通过适时的调解数据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成果真实地反映出来。

通过这次现场观摩活动,观摩团一行普遍认为,近年来,安顺市平坝区法院坚持积极推广“塘约”经验,着力参与“无讼”村、“无讼”社区建设,以实际行动创新和发展充满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就是要发挥在诉源治理中的牵头和引领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更多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观摩团一行同时也指出,平坝区法院在“走出去”的同时,还要注意“引进来”,更加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对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大力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依法裁判,着力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