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G4217蓉昌高速都汶段将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11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局一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紫坪铺水库库区水体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降低成都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12月1日起,将继续对途经G4217蓉昌高速公路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区域调整为G4217蓉昌高速公路34.92Km至109.2Km(都汶高速都江堰西收费站至汶川北收费站)。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车辆
所有运载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
限行区域
由G4217蓉昌高速公路34.92Km至66.4Km(都汶高速都江堰西收费站至映秀南收费站)调整为G4217蓉昌高速公路34.92Km至109.2Km(都汶高速都江堰西收费站至汶川北收费站)。
限行规则
(一)运载剧毒化学品的机动车全时段禁止通行G4217蓉昌高速公路都汶段。
(二)运载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原则上绕行其它道路。确需经过G4217蓉昌高速公路都汶段的,经批准后应当于每日8时至18时通行,车辆行驶速度应当控制在60公里至80公里每小时,并在最右侧车道内行驶,其余时段禁止通行。严禁超载、超速、低速或疲劳行驶。
(三)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禁止所有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限行路段。供应医用氧、燃油、天然气、自来水生产用液氮等运输车辆所属企业,应当提前向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六大队提交备案审核资料,经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限行路段通行。通行时间以辖区大队具体通知为准,原则上避开流量高峰时段。
(四)通行G4217蓉昌高速公路都汶段的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管理和指挥。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