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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临汾2月份交通事故52起!10人死亡,44人受伤

截止2月27日,2月份防控疫情期间,全市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52起,其中10起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0人,伤44人,经济损失57950元。

今年2月份,因疫情突发,全国都处于防控疫情状态,大多数人都在居家防疫情,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减少,但由道路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却有发生,这10起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中,超速、逆向行驶、违法倒车、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造成死亡交通事故3起;酒驾醉驾引发6起交通事故,造成5人受伤。

案例警示

事故原因: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风险隐患大幅上升。由于疫情防控尚处于攻坚期,路面车流和人流相对较少,加之群众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心态突然放松等多方面因素导致超速行驶风险隐患大幅上升。

案例一

1、2020年02月05日18时40分许,王某博驾驶小型专用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国道309线998KM+450M处时,与由南向西左转弯孔某子、王某分别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孔某子、王某受伤,孔某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三方车辆损坏,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案例二

2、2020年02月06日09时20分许,张某驾小型专用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108线836KM+100M处时,与由西向东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郭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损坏,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案例三

3、2020年02月25日09时35分许,陈某云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108线850KM+900M处,与同向前方赵某虎驾驶右转弯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赵某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损坏,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违法倒车

案例一

1、2020年02月06日16时10分许,陈某阳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洪洞县堤村乡下端村倒车时与行人陈某风相撞,至陈某风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2020年02月10日18时许,秦某生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南练李村李某亮家门前路段由东向西倒车时,致李某亮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李某亮于次日死亡。

事故原因:逆向行驶

案例一

1、2020年02月08日1时许,吉某平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309线曲亭镇郭堡村路段时,与姚某刚驾驶由东向西行驶的半挂车相撞,致小型轿车驾驶员吉某平受轻微伤、乘坐人吉某阳受轻微伤、乘坐人李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损坏,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案例二

2、2020年2月24日17时许,雷某平驾驶小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省道328线79km +700m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人李某荣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行人李某荣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死亡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违反信号标志

案例一

1、2020年2月22日13时30分许,牛某驾驶机动车,在乡村道与薛某山(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薛某山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薛某山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2、2020年2月23日9时10分,王某祥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省道330线(襄乡线)63公里+600米管头镇上善村路段时,违反警告标志,车辆撞到路边树木,王某祥本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3、2020年02月23日19时许,李某伟驾驶机动车,沿南黄线由西向东行驶至3KM+600M道路(南侧晒有玉米粒)路段时,与崔某奎驾驶的电动车碰撞肇事,造成崔某奎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防控疫情不等于可以交通违法!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是由交通违法造成的。防控疫情期间,我们更应该自觉守法文明出行,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保证他人的交通安全利益。

临汾公安交警将加大路面整治力度,全面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防控疫情,交通安全不能丢!

来源:山西临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