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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醉驾肇事逃逸 琼海一男子“摊上大事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春棠 通讯员 王敬雄 陈超英 摄影报道)7月16日21时47分许,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警情通报:在琼海市大路镇蔗园坡路段发生一起两辆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要求立即前往处置。

大队执勤人员接到警情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发现仅剩一辆摩托车倒地,伤者已被送往医院,另一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不知所踪。经过勘查,现场一名群众自称是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的朋友,并配合执勤人员在蔗园坡村找到肇事车辆(车牌号琼C1BYXX的二轮摩托车)以及车辆驾驶人薛某(男,46岁,琼海人)。执勤人员将薛某带到事故现场指认,并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询问。薛某称自己驾驶车牌号琼C1BYXX的二轮摩托车往蔗园坡方向行驶时,因对向车辆灯光照射导致自己看不清路况,这才发生了碰撞事故,并称自己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因害怕便逃离现场。但是执勤人员发现他身上有浓重酒气,当要求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时,他却不配合,执勤人员随即将他带到琼海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7月24日,薛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显示结果为167mg/100ml,属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依法将薛某传唤到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发现薛某仅持有小型汽车C1准驾资格证,并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资格,属于准驾不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薛某准驾不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24分;对薛某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对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