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飓风行动”首日查处摩托电动车违法799起
图为:15日,交警在宝谊大厦路段对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李君光 摄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5月15日至6月30日,北海市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5月15日晚,北海交警部门出动警力526人次,查处摩托车6类重点违法、电动车5类重点违法共计799起。
15日21时30分,记者随警来到北部湾路宝谊大厦路口采访,看到一名妇女骑电动自行车从四川路由北往南从机动车道通过路口时,被交警查处,当问及为何不按路边的交通提示牌行驶时,该女子在质疑是否有提示牌的同时称不懂有此法规,最后经交警解释后,表示接受处罚。
据统计,当天,共查处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超员、醉驾、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计799起,其中涉及摩托车违法414起(超员2起、无牌无证14起、饮酒驾驶5起、不戴安全头盔103起、逾期未年检26起、逾期未报废16起);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385起(超员34起、醉驾1起、闯红灯7起、占用机动车道223起、无牌14起)。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在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重点时段,尤其加强20时至22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的查处力度。并且做到六个一律:一是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三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四是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五是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六是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查处过程中,对各类公然阻碍民警辅警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结合实际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肃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