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吴捷、莫广、杨海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吴捷、莫广、杨海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19180号

莫广、杨海龙: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吴捷、莫广、杨海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不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3民初96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12月17日8时45分-9时30分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