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桂林又出电车交通事故,但是这次交警居然这样处理!
原标题:扩散!桂林又出电车交通事故,但是这次交警居然这样处理!
电动车汽车相撞,桂林交警这么判…
据桂林交警,事故发生前,市民伍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临桂区山水大道由西往东行驶。
行至宏谋大道交叉路口时,正好遇上红灯,但伍某并没有停车等候,而是继续行驶,与一辆由南向北正常通过的轿车撞了个正着,幸运的是伍某只受了轻微伤。
随后赶到的快速理赔人员与双方进行了赔偿协商。
据临桂交警大队莫警官介绍,考虑到电动车驾驶人受了轻微伤,车辆也损失不大,当时保险公司表示一次性赔偿1000块钱给电动车驾驶员并把车子修好,轿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修复。
然而,电动车驾驶员并没有答应,坚持要对方赔偿2000元,否则就不(接受)处理。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交警赶到现场。经交警现场认定,电动车驾驶员伍某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电动车与汽车相撞事故屡见不鲜,但在事故的理赔问题上,结果往往偏袒电动车一方,不少汽车司机还都抱怨称自己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然而这一次,小汽车终于得势一回。
喝酒开电动车也算酒驾!
一起事故,传递两个重要导向!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然而,不少人存在一种错觉,以为只有酒后驾驶汽车才是酒驾,难道骑电动车就可以酒驾上路?
据了解,交警判定伍某承担事全责后还发现伍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经吹气酒精检测,伍某已达到了酒驾标准。
经检测,伍某酒精浓度达到32mg/100ml,小车司机李某血检结果为0。最终,伍某不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还因酒驾和闯红灯被交警部门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