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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公布

原标题:福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公布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方案要求,在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实现与前三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

福州市将构建覆盖全市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车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及校车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均达95%以上;逐步实现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县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路段。

方案要求,推广应用“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动公交车驾驶室防护隔离设施的改造和增设工作。

福州市将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到2021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65公里,新改扩建城市道路500公里以上,改造普通公路危桥20座,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500公里以上。

方案还提出,2019年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2020年以低速电动车为重点、2021年以机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我市要建设涵盖风险预警产品、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用户管理及监控管理于一体的交通气象服务平台。2021年,建立健全交通管制气象风险指标体系。(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