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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廖雪镰、何乐民、张其章、东莞市耀能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21406、21407号

  东莞市耀能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廖雪镰、何乐民、张其章、东莞市耀能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18040、225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2月13日10时15分-11时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