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大岗营销服务部与廖广明、高培枝、江灼均、英德市车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叶树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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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12941号
英德市车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大岗营销服务部与廖广明、高培枝、江灼均、英德市车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叶树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大岗营销服务部不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7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9月11日8时45分-9时30分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