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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礼让有序 安全有道

【“快闪式”查缉】 “醉猫”无处遁形

酒驾是一种安全隐患极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充分总结传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查缉方式存在的交通拥堵、人员拦截车辆存在极大危险、偶尔出现严重违法驾驶人逆行逃逸等先天不足的情况下,江门警方开启了“快闪式”交通执法新模式。

所谓“快闪式”交通执法,是指交警部门在组织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查缉行动前,合理选择查缉地点,科学设置查缉区域,通过充分利用吹气式快速酒精检查仪和红绿灯灯控信号,在车辆等红灯时,由执法人员快速进入行车道,按分工每人检查3~5辆机动车,并在红灯结束前5~8秒迅速撤离查缉区域,进入安全岛内等待第二次进入行车道查缉。

据介绍,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各司其职——指挥组负责全程把握查缉过程中的人员车辆安全;查缉组负责检查涉嫌违法车辆,凡在检查中发现有涉嫌酒驾、醉驾的违法驾驶人,立即责令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违法嫌疑人所驾机动车由执法人员在短时间内驶离行车道,确保后续车辆能够继续正常通行;处置组负责将初步查获的酒驾人员带离,再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精确检测,核实酒驾违法程度。

4月28日20时许,鹤山交警正在沙坪人民南路通用路口红绿灯路段设卡,开展“快闪式”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粤S5C**9号牌的小车从远处驶来,司机殷某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执法,于是立刻改变行驶路线,企图从非机动车道掉头逆行离开,但接连碰撞几辆小车也没能冲过卡点,最终被逼停,民警立即合力将其控制。在随后的酒精检测中,殷某的血液酒检结果为104.13mg/100ml,属于醉驾。目前,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以前一晚上抓十个八个酒驾醉驾的很正常,现在明显感觉上路的‘醉猫’变少了,因为清查行动开展次数多了,群众的知晓度高了,宣传效果也出来了。”江门鹤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赵伟球介绍。

交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检查。警方供图

【两站两员】 “劝”出一方平安

“骑摩托车要戴好头盔,不要超速超载,驾驶时不要玩手机。”在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管咀村劝导站路段,记者看到治安员正在劝说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戴上头盔。

随着乡村振兴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曾经车流稀少的乡村道路上,如今摩托车、小轿车随处可见。日益增多的机动车也给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带来压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刻不容缓。为此,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以古井镇为试点,整合资源,联合共创,积极完善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推动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实体化运作,4月26日,古井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正式投入启动。“不仅仅是新会,现在全市均已全面启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以前,村道上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开车玩手机等,自从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以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已持续下降。”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张念国告诉记者。

据了解,古井镇还结合全镇17个农村劝导站的交通地理位置,选取管咀、古泗、官冲、岭北等4个劝导站设立“警保联动”交通安全劝导站,负责古井镇周边地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现事故定责、保险定损、理赔支付一站式办理,将城区“警保联动,快处快赔”模式向农村延伸。

其中,管咀村劝导站临近圩镇且交通便利,古井镇因地制宜,将该劝导站打造成古井镇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分批组织辖区老人、学生和重点驾驶员(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群体,通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上交通安全课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百日行动】 让习惯成自然

“江门是摩托车大市,全市摩托车保有量居全省首位,因此涉摩涉电事故也居高不下。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百日行动’整治,整体形势基本好转,查获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数量连续下降。”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尹健泉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3月23日至6月30日,江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百日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每周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统一清查行动,在每个农村派出所设立一个执勤点,由交、巡、特警及交通执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联合设卡严查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统一清查行动43次,各市区自行组织清查行动205次;全市共出动警力4万余人次,检查车辆10万余辆次,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5万余宗,其中摩托车违法63509宗、酒驾醉驾2531宗、货车超载3474宗、危化品运输车违法1592宗,扣留机动车6700余辆;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54%、54%和58%。

“赵警官,江门交通大整治结束了吗?”作为一名交警,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赵典宁不时会被身边人问到这个问题。

“每当听到有人这样问,我就知道交通大整治还任重道远——这说明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在赵典宁看来,通过近年来的交通大整治,群众的交通行为越来越“规矩”了,但整治的根本目的是让群众的出行理念也进入法治轨道。“‘百日行动’不会只有一次,接下来,我们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习惯成自然的过程很漫长,除了持续不断地严管重罚,也需要细水长流、潜移默化地影响。”

记者 林镇佳 通讯员 黄宇军 郑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