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3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的新措施,以及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全面推行的改革措施。3月1日起,3项试点的新措施将如期实施。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
在哪里申请办理?
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入口见文末提示),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办理车辆类型:
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哪些城市试点?
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个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打开微信搜索【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
回复【检验标志】,即可获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入口,同时可下载“交警12123”APP,获取检验标志申请指南。具体如下图所示:
回复【违章】,即可查询车辆违章信息、缴纳违章罚款、处理违章入口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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