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不守交规?南沙交警“罚”你发朋友圈,外加20个赞
近期,有市民在区内一些路段看到交警开展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执法工作。有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查获,可选择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作为接受处罚的方式。
近日,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意在通过严格落实行人、非机动车“五选一”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南沙交警积极响应,并在环市大道中和进港大道交汇处(南沙城)、区政府附近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和丰泽东路(龙光・棕榈水岸附近)设置了3个交通宣传教育点,对违规市民进行教育处置。
市民违规被查可选被罚方式
11月21日下午,小南来到环市大道中和进港大道交汇处(南沙城)的交通宣传教育点看到,一些违反交规的市民正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什么是“五选一”管理规定?该规定是指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被查处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被处罚的方式,具体措施包括:
1
吃罚单
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
2
做志愿者
在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3
罚抄书
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几句话写出个人认识和体会,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4
看教育视频
现场观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大约20分钟;
5
发朋友圈集赞
按照交警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柔性执法能教育更多市民
市民陈女士由于驾驶电动车时没有按要求佩戴头盔上路,在南沙城附近被交警截停,经教育批评后,陈女士最终选择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
“自己不按交通规则驾驶,发朋友圈的话太‘丢脸’,因此我宁愿抄写‘八不准’法规条文。”陈女士同时也坦言,“五选一”相较以往“一刀切”的罚款或扣车更能让市民接受,且更容易达成宣传效果。不少路过市民均表示支持,认为这样可以让违规者明白自己哪里违规,学习到交通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在现场,也有不少市民选择发朋友圈求赞、做15分钟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或者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我们这个点每天大概会有100多个违规市民前来接受教育。”交通志愿者张先生介绍说,活动开展以来,路面交通情况已经得到了改善,不少接受教育的市民也会告诉身边亲友,要合法合规出行。
“大部分违规行为集中在不戴头盔开车、逆行以及经过斑马线时没有下车推行。市民接受处罚的方式也很多,其中有一位市民发朋友圈后,迅速地集了50多个赞。”现场执勤的李警官告诉小南,“五选一”的处罚方式更柔性,主要是希望让更多的的市民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规避事故发生,警方也在考虑将该项行动常态化和长期化。
“八不准”知多D:
通过路口时不准闯红灯
等候信号灯时,不准越过停止线
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不准逆向行驶
驾驶时不准有撑伞、打电话及持物等行为
不准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上路行驶
不准醉驾驾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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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嘉欣
来源: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文字、图片:谢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