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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与胡秀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高志鹏、董保红、陆志贤、广州市乐辉模具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21445号

  陆志贤: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与胡秀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高志鹏、董保红、陆志贤、广州市乐辉模具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不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4民初43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2月12日8时45分-9时30分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