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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3-02 22:11 热度: 1101°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21434号
魏仁习、魏仁朋、魏仁宏、魏仁归、魏喜连:
尹桂芳、刘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与魏仁习、魏仁朋、魏仁宏、魏仁归、魏喜连、广州熙立物流有限公司、王锡枨、钟伟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尹桂芳、刘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1民初93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2月13日14时15分-15时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