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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支公司与胡纪海、钟键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17079号

钟键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支公司与胡纪海、钟键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支公司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1民初160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11月12日9时30分-10时15分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