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旌阳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德阳:旌阳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2019年05月06日 17:10:0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本网编辑
四川新闻网德阳5月6日讯(吴伟强 冯淑君 文/图)摩托车作为一种出行交通工具,具有驾驶简单、道路条件要求低、停靠方便等优势,尤其受到农村地区群众亲睐;但是与此而来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层出不穷,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记者近日从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结合“迎庆”系列专项行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仅仅4月份就查获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起,其中酒驾12起,涉牌涉证15起,其他违法行为8起,暂扣摩托车18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认真分析研判,明确整治范围。该大队立足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实际,将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机动车全部纳入整治范围,以马鞍山、秋月、108国道执勤点为依托,对路面行驶的摩托车、三轮机动车严查严管;组织民警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安全驾驶摩托车、平安出行;加强对辖区摩托车销售企业行业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禁止将摩托车出售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提高摩托车入户办证率。
科学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点。大队结合“迎庆”系列专项行动,把警力投入到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采取错时执勤的方法,以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重点查处涉牌涉证、无证驾驶、违法超员、闯红灯、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4月18日,旌阳交警大队民警在杨家镇场镇路口挡获一辆超员摩托车,车上连驾驶员在内居然搭载了4人且都未戴安全头盔。随后交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对搭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交警提示:搭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斜坐、不满12岁儿童独自搭乘后座、摩托车逾期不参加年检、不购买交通安全强制保险等行为,都是交通违法行为,都会受到相应处罚。
营造舆论氛围,强化宣传教育。大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摩托车违法驾驶的严重危害性;组织民警深入农村乡镇,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集中教育。在整治期间,民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程序,坚持文明执法、先教育后处罚、重教育轻处罚、有错必纠、惩教结合,严厉查处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28日,大队民警在孝感镇黄河村委会路段调查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车某无证酒后驾驶一辆报废摩托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在调查中民警遭到车某暴力阻碍,造成一名民警受伤,目前车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