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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少跑路 宜宾市首家交通巡回法庭高效解纷

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18日讯(彭屏 毛吉宇)11月14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召开交通巡回法庭“道交一体化”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自2018年7月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以来,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783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81件、司法确认结案103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34天,服判息诉率达95.5%。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程序繁琐、理赔困难、诉讼不便等问题,翠屏区法院在宜宾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调解服务中心设立交通巡回法庭,组建道交事故纠纷快审团队驻点办公办案,集中受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和诉调对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立案受理、人民调解、案件审判等工作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立、审、调、执无缝对接。

当天上午,交通巡回法庭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仅用时10分钟就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交通巡回法庭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方便,提高了理赔效率,既让大家少跑路,又解决了实际问题。”闭庭后,案件当事人卢祥峰说。

作为宜宾市首家交通巡回法庭,翠屏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简化手续、高效解纷。为了让受害人及时得到理赔,交通巡回法庭简化了定残手续与程序,引导保险公司规范理赔,畅通履行程序。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交通巡回法庭整合交警、司法、银保监会、保险协会等调解资源,委托委派并指导常驻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迅速化解纠纷,避免进入诉讼程序。

案件审理中,交通巡回法庭也更多采取要素式审判方式,签发表格式判决书,不仅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还让当事人一目了然。“这种要素式审判高效快捷,时效上能够保证快速结案,在无争议的事项上节约了庭审时间,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我们作为代理人,也从中受益。”四川戎州律师律师唐明武表示。

今年3月,在被四川省高院确定为道交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区县后,翠屏区法院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协调,迅速搭建起“道交一体化平台”并上线运行。该平台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搭建起一个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损失确定、理赔计算、赔偿调解、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服务的一体化处理系统。通过整合法院、交警、司法、保险协会等各方信息资源,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处置由单一的审判进程中调解转化为保险行业前置调解、诉前人民调解、诉中网上在线调解等,形成了全方位、多元化调处模式,实施诉讼源头治理。

2019年10月19日,朱某驾驶自卸货车在宜宾市叙州区翟湾路与雷甲驾驶的搭乘雷乙、雷丙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雷乙受伤,雷甲、雷丙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朱某承担主要责任,雷甲承担次要责任。因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雷甲、雷丙家属将朱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起诉至翠屏区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137189.4元。事故发生后,该案的事故信息、当事人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全部进入“道交一体化平台”。交通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委托宜宾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

当天上午,宜宾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组织原被告三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进行释法明理,交警就事故责任划分等答疑。原被告三方就“道交一体化平台”网上一键生成的赔偿金额等进行了协商,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促使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员在“道交一体化平台”操作后,一键生成了调解书和司法确认申请书。双方签字后,调解员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将案件流转至翠屏区法院。承办法官收到司法确认申请书后,当庭组织原被告予以确认,并出具了裁定书,依法确认了该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翠屏区法院道交一体化很好,我们在一个地方就可以处理纠纷,再也不用法院、交警队、保险公司来回跑了。效率也高,这个案件一个月不到就办好了。”案件当事人王继燕说。

据了解,翠屏区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自2018年8月实质化运行以来,妥善化解了1000余起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不仅避免当事人往返于交警部门与法院、保险公司之间的诉累,还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交通巡回法庭配置了两名员额法官和4名司法辅助人员,道交事故纠纷案件均由该团队审理,确保同类案件判决结果标准一样,公开、透明、高效,更有说服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该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胡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