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法庭首次开庭审理危险驾驶案件
更新时间: 2020-03-04 04:55 热度: 508°
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法庭首次开庭审理危险驾驶案件
开庭审理现场 葛强摄
每日甘肃网10月1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10月17日,安宁区人民法院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法庭对刘某某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布判处刘某某拘役4个月,缓期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刘某某危险驾驶案是安宁区人民法院进驻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后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也是我市公检法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快速办理的第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该起案件的审理,对我市涉交通安全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刑事案件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法庭公开审理,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推进了刑事案件的快审快结,今后,我市公检法三部门将逐步推动全市四区涉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法庭集中快速审理。下一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将与各区人民法院合作、携手共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老赖”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和道路交通秩序。
记者热线:0931-7550315 编辑热线:0931-81517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新甘肃客户端
每日甘肃网微信
相关新闻
- 2018年08月15日兰州城关检察院对不起诉危险驾驶案进行宣告并集中训诫
- 2018年08月10日全国首例货车载客超员案在张掖终审宣判 被告何某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 2018年04月19日危险驾驶呈不断增加态势 检察官: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重视不足是主因
- 2017年11月22日危险驾驶电动车成交通事故高发点 电动车乱象亟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