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圳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湖北、深圳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2020-01-14 10:44:21新京报 记者:裴剑飞减免最高不超过六分交通违法记分,今年3月1日起开展试点工作。
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今天(1月14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记者了解到,公安部将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放置检验标志为由处罚。
此外,从今年3月1日起,湖北、深圳等地将开展试点驾驶员接受教育或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新举措。
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车辆不需粘贴纸质检验标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公安部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此次再推出6项改革新措施,包括3项试点推行改革措施、3项全面落实改革措施。3项试点启动的措施主要是围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交管领域应用、优化驾驶人记分管理等方面。
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群众在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检验业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检验标志,免去粘贴麻烦,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放置检验标志为由处罚。
在汽车租赁、抵押、交易、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领域,当事人、企业可以使用手机APP读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信息,便利群众办事,服务企业发展。2020年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先行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公安交管部门还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李江平表示,这项改革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最高不超过六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2020年3月1日起,在湖北、广东深圳等地先行试点。
未来,还将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对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公安交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事故当事人各方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案件受理、扣留扣押等事故处理进度,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等事故处理结果。2020年3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先行试点。
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
3项全面推进的改革措施主要是总结推广已试点的改革措施,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这3项措施均将在今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将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承租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避免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接受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确认无误的,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
同时,公安部交管局还将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对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等情况,通过地图导航向交通参与者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信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白爽 校对 范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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