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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交通行为强加约束

  中国警察网讯 为加强中共党员、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起到督促模范带头的作用,在江西上饶市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推动下,上饶市交警以点带面、以儆效尤,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发现和收集、核查、上报公职人员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用曝光手段约束和养成尊法守规的良好行为习惯。

  随时报:对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脱保、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以及客运车辆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不受时间限制,随时上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整改;

  集中报:对半年内有3条以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在年终前进行一次集中报送,与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对接挂钩,起到有效的监督约束效果;

  重点报: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作为典型进行重点通报,配合做好相关事故的协调处置及舆情监管工作。

  10月份,上饶交警与相关部门密切联动、及时核查,已对10月9日董某某醉酒危险驾驶案、10月21日方某醉酒危险驾驶案两名中共党员、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情况立案侦查后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逐级上报,对案件的下一步处理也将跟踪进行和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