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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奉新金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优迪物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黄善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14888号

  梁斌:

  上诉人奉新金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优迪物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黄善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148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70元,由奉新金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