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近一半的交通事故和电动车有关!浙江的防范工作获得世卫专家点赞
会议意义
本次会议主要针对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导致的伤害情况和相关防制措施进行研讨,旨在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等措施,加强多部门合作,降低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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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伤害
道路交通伤害是威胁浙江省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类便捷的非机动车类交通工具在浙江省使用普遍,但由于车辆稳定性较差,车速较快等问题及其骑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频繁等原因,与此相关的交通事故及其所致人员伤亡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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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8年,浙江省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全省交通事故起数的41.66%,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34.17%和47.78%。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目前,浙江省宁波市、衢州市等地已制定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违法行为的相关地方法规并开展了相应执法工作。2019年9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该草案着重对电动自行车做出规范,一旦通过,驾驶、乘载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行为都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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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呼吁: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已经成为公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与会各方均希望通过地方立法等一系列举措,实现降低电动自行车相关道路安全事故及其所致人员伤亡。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李志新书记在致辞中指出,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15-44岁人群的第一位死亡原因。《“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预防和减少伤害”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要求。
但是目前在我国,现行的各级交通法规对安全驾驶行为规范不够具体,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不足,对驾驶者人身安全没有强制性保护措施。因此,希望浙江省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支持下,探索电动自行车在我国立法的模式,从而为全国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专家交流
世界卫生组织Nhan Tran博士从全球的角度,为大家详细讲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立法的情况。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事故对策支队周鹏副支队长从公安的角度对浙江省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进行了分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张茂主任从临床的角度,讲解了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所致的创伤。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所钟节鸣所长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分析了电动自行车相关道路交通伤害的流行情况,并提出了工作思路及与交警部门合作构想。本次研讨会上,针对电动自行车立法和执法的情况也进行了重点研讨。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执法指导组叶新杭政委介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展,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杜越明副支队长和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吕奇安全法宣中心副主任则从地方立法与执法层面,交流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执法经验与存在困难。本次研讨会还邀请保险行业代表,介绍了与电动自行车事故相关的保险理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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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各方代表和专家都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通过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卫生健康、公安、保险、媒体等多领域联动,共同推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立法与执法工作进程,规范电动自行车骑行行为,从而为降低浙江省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的死亡率、致残率和发生率助力,为建设健康浙江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