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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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哈尔滨3月29日电(邹慧)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市交通局副局长徐彦秋违规决策问题。2017年7月24日,徐彦秋组织召开协调会,研究齐富公路滩桥设置限高架通行问题,决定将齐富公路滩桥的升降限高架交由中通公交公司负责制作、安装、看守。由于徐彦秋将本应是交通部门履行的职能委托给企业履行,导致实际运行中出现偏差,临时看守人员趁机私放车辆,暗地收取过往车辆13万余元过桥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2月,徐彦秋受到警告处分;其他8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讷河市运管站原负责人高国兴、原副站长兼客运股长申建华等人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4月,梁某违规从事跨省旅游包车营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梁某存在违规挂靠运营、私自承接业务、报修客车违规上路等多种违法行为。讷河市运管站作为运输公司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2018年5月,高国兴、申建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副站长黄晓东、稽查大队原队长魏华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甘南县公安局查哈阳派出所原代理所长、交管中队原负责人陈成立违规执法问题。2018年5月,陈成立在道路交通执法中,查扣了王某雇用的拉风化石翻斗车,并以王某所雇的车辆未年检、手续不全、超载等名义,先后4次向王某收取和直接索要现金共计9000元,既未按规定开具收据,也未将钱款如数上缴,而是全部据为己有。2018年10月,陈成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