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证还开个报废车,这么“虎”的齐齐哈尔大哥,你们认识他吗?
车辆上路行驶
不遵守交通规则
已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没有驾驶证
还开着报废车
这也太太太
任性了
近日,温某驾驶货车干农活,干完农活后准备回家,当行驶到绿色草原牧场林业站附近时,被垦区公安局齐齐哈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查获。在对温某驾驶的货车检查时,发现温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温某驾驶的机动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执勤民警立即将温某口头传唤至绿色草原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第二款、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温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温某给予罚款4000元并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你知道驾驶报废车上路有多危险吗?
1、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由于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行驶里程长、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故障频发,一些驾驶员还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在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发生事故责任大。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不但要受到相应的交通违法处罚,而且还须负上事故责任。同时,由于这些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肇事者须单独承担车损、医疗费用等等赔偿费用。这些事故责任和赔偿费用可能会令到驾驶人难以承受。
3、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个别车主不愿意去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将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随便停放,或者不过户而出卖给他人使用,这些车辆的部件、号牌容易被不法分子拆解用来拼装其他车辆或者套牌使用。不法分子驾驶这些拼装车或套牌车,可能会肆意实施交通违法,导致交通事故,更可能用来实施违法犯罪。车主名下的机动车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证审验时不能通过;车主名下的机动车如涉及交通事故逃逸、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在查办时,将按照机动车登记信息依法要求车主协助调查,并追究车主的相关责任。因此,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及时报废,会给车主增添不少麻烦。
无证驾驶有哪些危害性?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