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整治交通违法
交警对违停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
近日,哈市交警部门采取“三严”管理措施,严打机动车交通违法,严查违法停车、规范停车秩序,严管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昨天,记者跟随道外交警大队三中队的执勤警力在辖区开展整治机动车违停和电动车等违法行为。9时55分许,在南勋街337号门前,车牌号为黑AWH489的面包车违停在黄边石旁。民警要对该车粘贴违法通知书时,驾驶人赶回称,他去附近买东西便将车停在这里。当民警表示距此处200米的地方有一处地下停车场,且指示标志就在驾驶人违停地点前40米处时,驾驶人则称没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民警调取张某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张某某的驾驶证之前已经被累计记9分,加上这次记3分的处罚后,张某某的驾驶证被记满12分,将被依法暂扣。张某某要参加相关学习,重新考科目一,通过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随后,车牌号黑A6NK28的江铃货车违停在南勋街300号门前的黄边石旁。面对取缔,驾驶人李某某称停在这里是为了卸货方便。对此,交警部门对李某某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接着,黑A6LF66的别克商务车也违停在黄边石旁被取缔。驾驶人称,为了取东西方便才将车停在此处。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称忘带了,随后他用手机出示了一个驾驶证备案登记信息的截屏。民警表示,驾驶人出示的并非是驾驶证或电子驾照,依据相关规定视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因黄边石旁违停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人被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4分的合并处罚。
10时30分许,记者跟随交警来到南十四道街与太古街交口。一辆红色电动车沿南十四道街从北向南行驶,当行驶到路口时正值红灯,可红色电动车却闯红灯通过。当民警要求停车接受检查时,骑车男子反而加速逃跑,直到被在前方设岗的民警堵住才停车。面对民警,该男子称自己有急事才闯红灯。因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骑车男子被处以罚款50元。
随后,一辆送餐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被交警取缔。民警教育送餐小哥,行车在路上,交通安全高于一切,一旦闯红灯酿成交通事故,后果远比送餐迟到严重得多。送餐小哥被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