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管:春节期间车损事故处理更“快”
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天津23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分中心,过年期间将正常办公,且重点高速公路沿线启动了4处“警保联动”快处工作站,方便事故当事人办理“快处快赔”手续。
据了解,为方便春运高峰期间驾驶人快速解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1月17日起,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人保、平安两家保险公司继续实施“警保联动”服务举措,在高速公路沿线设置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站:1月17日至2月1日春运去程高峰日期间的每天8时30分至17时,启用由人保公司和属地交警大队共同设置的事故快处服务站,分别位于荣乌高速公路天津站和京津塘高速下朱庄站;1月20日至1月31日春运返程高峰期间的每天9时30分至16时,启用由平安保险公司和属地交警大队设置的事故快处服务站,分别位于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和交警津蓟大队。
为确保快处点发挥实效,高速交警将在各条高速公路沿线派警值守,事故当事人拨打110报警后,接警人员对符合快处条件的告知前往快处服务站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回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或要求当事人在原地等待交警,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耽误回家过年或节后返程耽误上班。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事故当事人注意,去高速公路事故快处服务站解决的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事故车辆必须能自行移动;二是必须是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三是交通事故必须是无特殊情节(如逃逸、涉酒、涉毒、涉牌证、涉外、危险品等);四是当事双方必须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此外,当事人互换驾驶证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以防一方当事人反悔责任无法认定,然后要迅速撤离现场尽快到快处服务站处理。(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商瑞 通讯员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