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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下月起试行轻微交通事故新的处理模式

我们经常会在路面上看到机动车辆仅发生轻微碰撞,就占用一两条车道,在原地等待交警或保险人员到场处理,导致事故路段发生拥堵。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已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东莞轻微交通事故每年多达20多万起,特别是东城、长安、虎门等镇街,日均接报交通事故警情超百起,而且很多都集中在早晚高峰期。当事人希望能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市民也希望能尽快恢复正常交通,但在事故警情接二连三和高峰期较为拥堵的情况下,交警赶到现场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

为了实现轻微事故快速撤离,减少交通拥堵,防止现场发生二次事故,11月1日起,东莞交警将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

每天早上7点半至晚上7点半,对“人无伤、车能动”、能够作快处快赔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将不再派出警力到事故现场处理,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会告知报警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快速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或直接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同时,110接处警系统会向报警人发送报警反馈短信,告知当事人拍照固定证据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快处快赔点的具体位置链接。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属地交警部门会按照110的指令,及时联系当事人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如果当事人不按110指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处200元罚款。

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付出和支持,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理解和配合交警工作,安全驾车,文明出行,共建共享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 相关问答 /

问:自行撤离现场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

答:不会。当事人报警后会收到110报警服务台发送的报警反馈短信,这是当事人报警的凭证,当事人根据110的指令拍照后,离开现场到快处快赔点或安全地带做后续处理,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问:当事人撤离现场前如何拍照?

答:拍摄照片的要求为:1.由车头往车尾方向全照;2.由车尾往车头方向全照;3.车辆碰撞部位;4.自己车辆损坏部位;5.他人车辆损坏部位。

问:撤离后可以到哪些地方等待处理?

答:当事人拍照后可以撤离到安全地带,如周边停车场、支路、辅道等,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全市快处快赔点位置链接为:

http://wx.dgjj.gov.cn/DGJJWechat/staticPage/Claim.html

问:撤离后会不会没人理?

答:不会。市110报警服务台告知当事人撤离现场的同时,将报警信息通知属地交警大队联系报警人,跟进撤离后的事故处理事宜。

问:撤离现场会不会影响定责和理赔?

答:不会。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到快处快赔点通过“事故e处理”“快处快赔”等方式进行处理,都是交警和保险共同认可的。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的,交警部门也会跟进调查处理。(记者 刘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