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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斗门收款途中意外身亡 要命的竟是一只蚊子

  夏夜车内的“人虫大战”

  今年6月2日,太阳落山后,天气仍然闷热难当,江门新会到斗门一带已是万籁俱寂,272省道上偶有车辆驶过,成群的蚊虫像密云般围着路灯飞舞。

  这晚恰逢周日,家住新会三江镇的朱某照例来到睦州镇黄布村探望父母。晚上朱某从父母家里出来,驾驶粤J1××11号白色丰田小车返回三江镇。

  虽然两个镇隔西江而望,直线距离很近,但272省道上没有跨越西江的桥梁,朱某只能沿272省道北往南行驶,中途借道斗门区莲洲镇,从莲洲收费站上江珠高速回家。

  当他行驶到莲洲镇莲新路马鞍山路段时,一只蚊虫突然飞进车内。蚊虫虽小,却很折磨人,车内就此展开了一场无声的“人虫大战”。朱某一手握方向盘,一手去抓蚊虫,但抓了几次都没成功。“嗡嗡嗡”的声音不时传来,这让朱某很不耐烦。

  网络配图

  朱某边开车,边等待时机,终于听到耳边“轰鸣声”再次响起,他快速伸出左手去抓蚊虫,就在这一瞬间传来一声巨响,车子伴随着强烈的震动,车头处一辆摩托车飞出,地面火星四射!

  “不好,撞车了!”这场车内的搏斗最终以人的失败而告终,朱某内心无比沮丧。

  车子在慌乱中停了下来,朱某瘫在座位上半响才下车,看见右前方出现一台摩托车,摩托车旁躺着一个人,头部受伤,满脸是血。朱某慌忙报警,因为害怕,又把父亲、弟弟叫来现场陪他。▼

  斗门交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摩托车司机许某被送往遵医五院ICU抢救,两天后又转入中大五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于6月6日抢救无效死亡。

  打蚊虫没看到前面有车

  斗门交警大队周警官勘查现场时发现,事故现场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照明良好,丰田小车车头右侧深深凹陷,一台粤JU××7K号摩托车停在小车车头一米处,车尾处有明显碰撞痕迹。▼

  丰田小车后6、7米处有一条黑色的刹车痕,丰田小车尾部有一条摩托车轮胎刮痕,现场没有安全头盔散落。▼

  现场勘查完毕,交警将朱某带回大队调查。经过讯问得知,当晚9点半,朱某驾车行驶在莲州镇莲新路,由于车内飞进一只蚊虫,在抓虫子的时候,朱某根本没注意到前方情况,摩托车何时出现、如何相撞,朱某压根没看见。

  交警又奔赴医院调查,从许某家人得知,许某是包工头,当晚9点45分在家里洗完澡,忽然想起有一笔工程款要收,于是急忙开摩托车出门收款,连头盔都没拿。▼

  交警将两台事故车辆送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论是丰田小车和摩托车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结合当事人和证人供述、车辆检验报告、现场痕迹比对等资料,斗门交警还原了事故经过:

  6月2日晚上,朱某驾驶丰田小车以较快的速度沿272省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而许某驾驶摩托车在较远的前方行驶。到了马鞍山路段,丰田小车渐渐追上了摩托车,这时一只蚊虫飞进丰田小车车内,干扰了朱某的注意力。朱某在拍打蚊虫时没看到前面的摩托车,直接撞了上去,导致许某摔倒,头部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斗门交警认定:朱某驾车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及时发现险情,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许某驾驶摩托车没有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赔偿数十万还惹上牢狱之灾

  朱某年仅27岁,在新会市一家纺织厂打工,尚未成家,而父母都在乡下耕田养虾。一家人把所有的积蓄都投进了虾塘养殖中,指望多赚点钱改善生活,谁知因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犯下致命错误。

  由于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待法院判决,还要承担数十万的事故损失赔偿。朱某被刑拘后,父母东拼西凑了一笔丧葬费交给死者家属,但面对几十万的赔偿,朱某父母根本无力承担。▼

  而逝去的许某也是新会人,虽然年过五旬,但也是家里的顶梁柱,多年来辛辛苦苦搞工程赚钱养家。当晚正是为了着急收一笔工程款,才让他匆匆忙忙开车出门,连头盔都没有戴。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家里失去了支柱,儿子为了处理父亲的后事辞掉了工作,一家人生活顿时陷入困顿。▼

  其实,开车分神无异于盲驾,酿成的惨祸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018年5月17日晚上,吴某开着一辆新买的黑色丰田小车在港湾大道行驶,路上一边开车,一边低头切换歌曲,来到了鸡山村牌坊通道路口斑马线处,没有看见斑马线上的行人,直接将过马路的王某撞倒,造成王某当场死亡。▼

  今年3月16日下午,刘某驾驶丰田汉兰达小车在西部沿海高速磨刀门大桥路段行驶时,刘某低头看了一会导航,而忽视了前方路况,撞上前面一辆因故障而停在路边的货车,导致货车司机当场死亡。▼

  这些惨痛的教训一次又一次提醒我们:开车打电话、刷微信、捡东西、看导航、选歌、打蚊子等动作看似平常,但很容易引发严重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