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委办通报宁洛高速追尾: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原标题:安徽省安委办通报宁洛高速追尾事故: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住院治疗4人(含重伤1人),留院观察3人,17台车不同程度受损。
新京报快讯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10月5日,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宁洛高速“2019•10•3”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2019年10月3日上午6时34分至7时许,宁洛高速下行线南京方向196Km+070m至196Km+250m间(蚌埠市境内),因突发团雾引发多点多起交通事故,其中1起较大事故,3起一般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住院治疗4人(含重伤1人),留院观察3人,17台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同志多次指挥调度现场抢险救援。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李建中等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细致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妥处善后,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全省隐患排查整改,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安徽副省长李建中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并看望慰问受伤群众,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消防等部门全力开展事故救援。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紧盯国庆安保维稳责任再落实、再到位。国庆节假日期间,群众集中返乡、外出旅游高峰正在持续,道路客运需求加大,各地举办一系列大型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将面临巨大压力和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群众过节、我们过关”,坚决反对一般化要求、一般化检查,将肩负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中。要突出道路交通、危化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要紧盯高速公路风险预警早防控、早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关于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完善道路交通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要充分运用全省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恶劣天气条件监测预警系统,打好风险防控的主动仗,早防控、早处置。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风险公告制度,加强公安、交通、应急、气象、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预报预警,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对常发性雾区和团雾多发路段的雾况监测、雾区警示诱导、安全防护等工作,严防灾害性天气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大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加快道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点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调度系统。
三要紧盯道路交通源头隐患再排查、再清零。各级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以“保安全、保大庆、保稳定”为主线,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治理长效机制,坚决做到各类安全隐患精准处置到位。要对客运、货运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集中约谈一批违法突出的运输企业,查处关闭一批无经营资质的“黑公司”、“黑包车”,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车辆例检例查、动态监控等安全管理制度。要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82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的346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各地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四要紧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再严查、再严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和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震慑力度。要继续以“两客一危”车辆和“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校车、工程作业车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客运车辆违规站外揽客揽货、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入一线,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现场查处率,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紧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再加强、再深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近期省内外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运输企业、向社会广泛通报。要充分利用省级媒体和市县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安全带=生命带”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双微”、手机短信、动态监控平台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客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点对点提示警示。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