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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头猪 高速公路上两车相撞 事故责任谁负?

运猪车

“当天我是特意走温丽高速从温州往丽水,突然看到前面一辆运猪的车掉落一头猪,避让不及就撞上去了。”在庭审过程中,原告陈某回忆事故过程时仍然心有余悸。

日前,浙江青田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运猪车在高速公路上掉落生猪引发两车相撞、车毁猪亡的交通事故。

生猪掉落

2017年8月16日,一辆拉运生猪的货车在经过G1513温丽高速往丽水方向72公里处时突然掉落一头生猪,滚落在道路中央,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躲避不及的小车与生猪发生碰撞,紧接着又是“嘭”的一声,后面又一辆小车追尾碰撞前方车辆,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所幸并无人员伤亡,运猪车因不知生猪掉落径直开走,在出高速时被高速交警拦下。陈某为维修车辆花费了58773元修理费。

后经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丽水支队三大队认定,运猪车的驾驶员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庭后,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陈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双方就交通事故损失达成调解。

两车相撞

对此,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货车司机运送货物时,务必在行车前将所载物固定牢固,在服务区停留时也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类似运送生猪、牛等家畜、家禽时,还要将护栏封锁固定,保证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特别提醒,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无法挪动时,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在车后150米处放置警告标示,开启“双跳灯”等。同时,车上人员必须转移到护栏外或应急车道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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