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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复核"3・3"柳州文昌桥事故责任 肇事司机仍是全责

交警复核“3・3”文昌桥事故责任

肇事女司机仍是全责

涉嫌交通肇事罪,该案将移送检察机关审理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 通讯员韦慧)今年3月3日凌晨,文昌大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2死4伤。肇事女司机胡某为醉酒驾驶。在柳州交警作出胡某对该起事故负全责认定后,胡某提出异议要求复核。柳州交警部门根据程序对案件进行复核后,于4月26日作出维持原认定的结论,胡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了解,3月3日凌晨1时许,女司机胡某独自驾车往友谊路方向行驶,在桥上越过双实线与一辆对向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事发时,被撞的白色轿车上有5人,49岁的司机韦先生以及36岁的乘客李先生当场死亡,另两名乘客及胡某都受了伤。

经检测,事发时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而被撞轿车的司机韦先生体内未检出酒精含量;事故发生地――文昌大桥桥面限速50km/h,事故中的两辆小轿车均存在超速行为。肇事司机胡某交代,事前曾喝了两场酒。

4月3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对案件详细调查后,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认定书认定,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且越过道路双实线行驶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行为及过错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而韦某驾驶机动车在本车道内超速行驶,虽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但该行为与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胡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现代车驾驶人韦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收到认定书后,胡某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4月9日来到柳州交警支队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柳州交警受理复核申请后,依照相关工作流程,组织复核委员会成员对案件进行核查。经集体研究,4月26日,柳州交警作出维持原认定的结论,胡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该案柳州交警将移送检察机关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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