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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四中桥下发生一起小车撞到花圃交通事故,原因竟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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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早上07时许,儋州市那大镇宝岛路四中桥下发生一起小车撞到花圃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

接到报案后,根据儋州市公安局“路长制”警务机制要求,儋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许青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督办指导。

根据许青副局长的指令,交警支队曾国彪支队长迅指派事故大队事故二组民警快速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交通管理一大队及前进派出所路管员接到指令后也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

经现场勘查,该起事故系一辆号牌为粵EK69XX小型轿车碰撞道路中间的隔离绿化带及交通设施,无人受伤,车辆、绿化带交通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属单方道路交通事故。在对事故现场自称驾驶员张某青及乘车人许某堂的例行询问中,张某青及乘车人许某堂神色慌张,语无伦次,对肇事经过说法前后不一,漏洞百出。

面对此情况,执法民警深感此案定有蹊跷,便立即对张某青及乘车人许某堂进行政策攻心,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张某青及乘车人许某堂的思想防线彻底崩溃,迫于压力张某青承认其为人顶包的事实,并供认粵EK69XX小型轿车真正驾驶员为陈某盛。

肇事司机陈某盛

随后,根据张某青及乘车人许某堂提供的信息,事故大队事故二组民警赶赴那大中兴大街羽轩宾馆401房,对真正肇事司机陈某盛来个瓮中捉鳖。而后民警对陈某盛分别进行了抽血检验酒精、现场尿液检验(呈阴性,未吸食毒品)、呼气式酒精检验(结果为69mgm,证实饮酒后驾车)。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陈某盛对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让其朋友张某青顶包一事供认不讳。

事后,儋州市交警支队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对肇事司机陈某盛酒驾罚款2000元,记12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罚款2000元,记12分。合并罚款4000元,记24分。

当前,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此,儋州交警向广大的群众呼吁,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需要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来源:儋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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