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法院刚柔相济:强执行和解交通事故案
原标题:事故无情酿悲剧 刚柔相济巧执行
5月25日,防城区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刚柔相济,耐心说理,和解执结了一起执行一起交通事故的难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李某某驾驶普通客车从防城区防邕路往防城区防钦路行驶,行驶到人民路与东门街交叉路段时,与原告赵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车逃逸。2015年3月16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对该事故作出道路交通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李某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原告在此事故中无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防城港市中医院进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花费医疗费用等各种费用841910.8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逾期未完全履行,
本来一家人的收入就是靠赵某某陪外出赚点钱养家糊口,现在赵某某瘫痪在医院需要医疗费用不说,家庭的开支也出现问题,而且因为需要继续治疗赵某某的家人因巨额的治疗费欠下很多外债,赵某某的父母亲年逾八旬有没收入,使这个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更加难以为生。因此急需得到赔偿款项用于生活和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原告赵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限期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李某某不仅拒履行义务,而且还外出躲债。5月25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某拘传到院。尽管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讲明各种法律后果,但李某某仍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为此,法院作出拘留决定。
当李某某得知被拘留后,这下慌了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于是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对其晓之以理、讲明后果,加大心理和法律攻势。鉴于法律的威慑作用,李某某便提出和解要求,5月26日下午,执行法官立即召集双方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2017年6月10日前偿还3万元,2017年7月10日前偿还3万元,2017年12月30日前偿还1万元,2018年起每年偿还6万元直至还清欠款为止的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2000元,使该案圆满执结。
据悉,在执行案件逐年增多、执行难度日益增大的多重压力下,防城区法院始终坚持将强化执行强制措施与开展当事人思想感化工作相结合,一方面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果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列入黑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则加强对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力促案件圆满、和解执结。
(来源: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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