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成功处置甲醇泄漏事故 目前险情全排除
广西新闻网 灵山7月5日讯(见习记者周隆富)7月4日晚,灵山县石塘镇境内发生一起危化品(甲醇)运输车辆因单方交通事故侧翻入江,造成少量甲醇泄漏事件。钦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事件处置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肖莺子、市长李新元、县委书记廖应灿分别电话指示在现场指挥处置的县长苏英权,要求科学处置、妥善处理该交通事故和甲醇泄漏事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钦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朴率领市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指导处置。经自治区、市、县、镇相关部门共同有效处置,目前,已对危化品(甲醇)及侧翻运输车辆进行了科学有效处置,并对下游水域的水质进行监测。至7月5日3时,据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受影响河段水质已恢复正常,没有发生因甲醇泄漏引起的中毒事件,也没有出现鱼等水生生物死亡现象,下游群众情绪稳定。
7月4日晚8时左右,桂K33805重型牵引槽罐车(挂车为桂K3650,属广西兴业县长荣运输有限公司,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驾驶员游书亮具有道路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拉载危化品(甲醇)由灵山县城往石塘方向途经省道308线54km+100m处因避让一辆两轮摩托车,致使槽罐车侧翻入瓦廖江(下游流经横县百合、那阳镇进入西江),有少量甲醇泄漏入该流域。
接到报告后,县长苏英权等县领导立即带领县公安、消防、应急、安监、环保、水利、交通、宣传、民政等相关部门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及时启动《灵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是及时疏散周边群众,保护事故现场;二是对现场进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三是通知该流域下游群众暂停使用该水源,向横县通报事件情况,协调做好沿途流域水质的监测等相关工作;四是由消防人员和广西兴业县长荣运输有限公司安排专业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对侧翻槽罐车的甲醇进行抽离;五是对该流域下游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向自治区、市环保部门请求派专家组赶赴现场监测水质。
至7月5日零时40分,已将侧翻槽罐车的甲醇抽空、灌装、转移完毕,解除现场交通管制。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钦州市环境监测站和灵山县环境监测站开展应急监测,在事发点至下游8公里的河段共布设6个监测断面分两次监测,第一次监测(7月4日22:10~7月5日0:10)结果:事发点至下游500米甲醇有检出,最高浓度位于下游50米处(9mg/L),500米以下河段未检出。第二次监测(7月5日1:30~3:00)结果:事发点至下游8公里河段甲醇均未检出。监测结果表明,此次事件影响持续时间短、受影响范围有限。5日3时受影响河段水质已恢复正常。至7月5日7时30分,侧翻槽罐车已吊起运离现场。
为了把该事件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目前灵山县组织做好以下后续工作:一是继续监测此泄漏事件对下游水质及环境的影响;二是安排工作组到该流域下游村庄向群众通报解释事件情况,防止造成群众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