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拒不赔偿咋办?覃塘这位司机行使保险人代位赔偿权利获赔付
今天分享一个纠纷案件
负全责的肇事司机
竟然拒绝赔付!
是什么道理?
我们来讲解一下
(生活不是过家家 还给你就地耍赖的机会)
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民二审判庭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的案件。看看覃塘这位司机向如何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
案情回顾
戴某驾驶小型汽车时遇到李某酒驾二轮摩托车从一路口驶出,戴某发现情况后采取措施避让不及,致使小型轿车右前部与二轮摩托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交警作出《道路交通师傅认定书》认定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李某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已达报废且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车牌号的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戴某正常行驶,无责任,故李某负本次事故全责。
小轿车的所有人戴某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因李某拒不赔偿小轿车车辆维修费5343元,戴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申请,后保险公司代李某向戴某赔偿车辆损失4343元,戴某依法授权保险公司向李某追偿。
重点来了
负全责的李某
表示拒!绝!赔!偿!
经覃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的法律事实与保险公司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一致。由于李某拒不赔偿,戴某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已赔偿戴某车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李某应向保险公司赔偿该损失。
(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法官提醒: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可依照规定行使代位求偿权利;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规定行使代位求偿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九未取得赔偿那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文字:连庆宁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何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