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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贵安委办〔2019〕25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9年9月28日下午,在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何村路口,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均为12至16岁的中学生;该事故暴露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薄弱,无证驾驶、超员驾驶等突出问题。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领导同志和市领导同志均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临近节日,车流人流大量增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宣传工作,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一次交通隐患大排查和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

此外,2019年9月28日上午,在G25长深高速2154KM处发生一起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牌号为豫A5072V的大客车(核载69人,实载69人)在行至该路段时,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车牌号为苏CF3658的半挂货车(货车上有3人)相撞。经8个多小时的搜救,伤员已被送往宜兴市定点救治医院进行救治。截至当日16时许,该事故共造成大客车及货车上36人死亡、36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26人轻伤、1人已出院。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和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以及9月25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题约谈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我市和外省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即将开展,对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警惕性、敏锐性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全力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时间为期一个月(9月29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公安、交通运输、公路、城管、应急、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及交通违章行为的集中整治,强化对国道、省道沿线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对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要认真搞好排查,及时进行整改,设置与道路等级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完善各项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要继续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多方筹集落实资金,进一步深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解决防护栏缺失、防护能力不足等问题。公路、交通运输、城管等道路管理部门要履行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开展所管辖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调整预算资金,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路段要立即进行整改。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校针对学生上学、放学等关键时段和学生过马路等重点环节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人员组织到位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防止因责任、措施不落实引发安全事故。落实完善农村学校校车运行管理,积极改善农村学生出行环境。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指导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适时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全市所有运输企业立即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人员是否符合安全条件,GPS监控平台是否正常运行,车辆定期维修和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等进行全面排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培训教育制度、车辆例检制度和派车制度,强化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一律停运整改,严禁新增进入客运市场的车辆实行租赁、承包、挂靠经营。要严格落实动态监督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动态监管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停运整改。要对所有客运、危货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强制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切实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控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规问题,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交警部门要针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以及摩托车超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面包车超员也要列入整治范围。要继续以“两客一危”车辆和工程作业车、重型货车、变型拖拉机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及货车、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客运车辆违规站外揽客揽货、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互通,形成农村交通安全合力。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村屯以及农村集市、圩日、民俗活动等群众聚集的场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安全出行。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要组织各学校加强安全宣传教训,在节前发放“告家长的一封信”,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或者事故视频,在校园宣传栏或电子屏幕上展出,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六、要做好应急值守和预警预报工作

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应急协调机制,遇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及时做好车辆疏导和人员分流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灵敏反应、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效应对,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请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在2019年9月30日、10月8日和10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简要情况分别报送市安委办(市应急局)。联系电话:12350,456346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