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一天两起交通事故夺走两条生命 皆因抢“一秒”
桂林晚报讯(记者 李桃 通讯员 莫新建)1月4日当天,在临桂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夺走了两条生命。经过民警分析,两起事故都是由于车辆相互抢行,没有做到相互避让而造成的,特别是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和路况较好的路段,司机常因一时麻痹大意酿成悲剧。
皮卡车与三轮车相撞现场。 通讯员莫新建 摄事故现场:刹车30多米仍无济于事
1月4日上午10点半左右,在临桂秧塘工业园区香槟小镇小区附近的十字交叉路口,一辆皮卡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三轮摩托车司机倒在皮卡车底,已当场死亡。
皮卡车司机对交警说,当时他驾车由南往北行驶,当车行驶到十字路口时,他看到路上人和车较少,十字路口也没有红绿灯,所以他没有减速。当他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从西往东快速驶到十字路口时,他赶紧踩下刹车,但两车还是狠狠地相撞,三轮车司机摔到了皮卡车车底。
经交警现场测量,皮卡车制动拖印长30多米,三轮摩托车制动10多米后被撞弹开。现场检验,事发时两车均挂前进挡5挡位置。经民警初步判定,两车在经过路口时没有相互避让,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当晚11点左右,在临桂人民路延长线新龙路附近路段,又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
当时天下着蒙蒙细雨,一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往万福路方向行驶。车辆行驶到半路,他看见对面有人招手拦车,就准备原地调头,这时对向驶来一辆面包车,但电三轮并没有停车避让,结果与面包车相撞。电三轮司机受重伤,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电三轮调头时,有群众提醒电三轮司机对向有车过来,但事故还是发生了。经民警初步调查,电三轮转弯时没有避让直行车,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民警提醒:随意调头、路口抢行隐患大
针对这两起事故,临桂交警大队民警分析,如果司机们能多一份谨慎,不抢那么几秒,这两起事故就不会发生。
在第一起事故中,如果皮卡车司机和三轮车司机在经过路口时都减速慢行,观察好路况后再行驶,事故可以避免;同样在第二起事故中,如果电三轮司机在调头时等面包车通过后再行驶,那他也就不会丢了性命。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转弯不让直行、行经没有信号灯路口不减速等行为造成的事故比较多,反映出目前还有不少驾驶员对于交通法律法规还不是很熟悉,而且文明出行的意识还不够,希望司机们谨慎驾驶。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保证安全后才能通过。司机行车途中,切不可因没发现危险而放松警惕,盲目快车。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规定,转弯的车应让直行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