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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取保后潜逃5年,交警上演千里追逃

5年前因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伤行人后,罗某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在办案机关两次传唤的情况下罗某拒不到案,还擅自变更了联系方式,被桂林警方列为网上追逃,罗某怎么也想不到,潜逃几年后在广东揭阳一出租房内被秀峰警方抓获归案。

案件回顾

2013年1月21日20点10分,罗某醉酒驾驶摩托车在桂林市秀峰区解放桥西北闸将一名行人撞伤。经鉴定,罗某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225/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交警认定罗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在罗某积极赔偿行人,取得了行人的谅解后,秀峰交警于2013年2月6日给罗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秀峰交警多次对其传唤,但罗某一直未到案,还擅自变更联系方式且不向办案机关报告。2014年秀峰公安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罗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最近,根据公安部云剑追逃工作的部署,秀峰交警大队与有关部门成立追逃小组,追逃小组驱车千里来到嫌疑人老家广东揭阳开展摸排、蹲守。在揭阳市公安局民警的协调配合下,追逃小组于12月18日凌晨在广东揭阳埔田镇湖下村一出租房内将潜逃5年的罗某抓获。

据罗某交代,2013年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桂林一直没有找到事做,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不懂法,认为取保候审后就没事了,于是便回到了广东揭阳老家并更换了电话号码。罗某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这么大的错误,但为时已晚,罗某要为自己鲁莽、藐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代价 。目前,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家庭、对社会将造成严重危害。

同时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取保候审期间千万不能自作聪明,大玩失踪,无论你躲到哪里,我们都会把你捉拿归案,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躲不掉的!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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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 王文英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梁玮玮

资料来源: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