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未装防护装置禁上路
去年以来,因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贴车身反光标志而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为了遏制此类事故发生,省交警部门将严查所有在用货车和挂车,对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未按要求贴车身反光标志的车辆将按上限处罚。
未装防护装置事故频发
2010年1月21日4时43分,一辆车牌为赣H08130的重型厢式货车由南往北行驶,途经江西省樟吉高速公路64km+866m处时,尾随撞上同车道的浙EC3336重型半挂车,造成货车上的司乘人员当场死亡,两车也因此不同程度受损。
2009年11月9日20时18分,胡某驾驶车牌为苏NJ5188的轿车,行驶至杭瑞高速公路(江西段)230km+423m处时,小车撞上了一辆车牌为赣G80976的重型货车。由于没有安装防撞装置,轿车上的两人当场死亡。
“与大型车辆发生追尾,小车一般都会冲进车底,容易出现死亡事故。”交警部门说,安装防护装置虽然不能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但是在发生事故的时候,能够对车辆起到保护作用,减少死亡事故发生率和车辆的损失。
未装防护装置禁上路
据了解,货车在夜间行驶过程中,特别是灯光不全、光线很暗的路段,容易引发事故。贴了反光标志将大大提高相邻车辆对其的识别度,可有效避免因视线不清而造成碰撞的事故。此外,货车和挂车在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侧后部防护装置后,可有效防止车辆追尾后,后车钻入货车底部而造成更大的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
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贴车身反光标志,办理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对于未安装侧后部防撞装置的货车、挂车一律通不过年检。对未按规定安装或者安装的侧后防护装置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交警加大严查力度
为了确保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专门组织路面执勤民警加强对货车和挂车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贴车身反光标志等安全装置的执法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及反光标志的,交警部门将予以纠正并按上限处罚。
其中,对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在用货车、挂车仍未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或为应付查验临时加装、安装质量低劣、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7258-2004)的防护装置和未按要求贴车身反光标志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按照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责令车辆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撞装置和贴车身反光标志,消除了违法行为之后才可上路行驶。文/许国文李辰璠记者邓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