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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公共设施逃逸 除了罚款、记分还能拘人

    本报讯 记者李巧报道:6月16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了关于对演员李易峰的处罚决定:因在肇事后逃逸且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李易峰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24分的处罚,并须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处理结果一公布,就引发了网友热议。记者走访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类似这种撞桥墩的单方交通事故,只要驾驶者当场“走人”,就算肇事逃逸。根据交通法规定,除了罚款、记分外,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对肇事者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南昌日均10宗此类事故

    据报道,李易峰在事发时,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豪车撞坏了桥墩,造成公共设施破坏后擅自离开了现场。因其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北京交警分别处以1800元、记12分,罚款200元、记12分,合并执行罚款2000元、记24分的处罚。

    “像这种驾车撞坏桥墩,造成公共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南昌每天平均发生10宗。”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区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护栏损毁严重,基本上都是因为机动车行驶中发生事故造成的。

    损毁公共设施逃逸可拘留

    目前,南昌城区道路上,迎宾大道、南昌大桥洪城路段、八一大道展览馆中心路段以及洪都南大道等路段交通公共设施损毁较为严重,尤其是迎宾大道,由于各类货运车辆繁多,该路段的交通护栏损坏严重程度位居全市之首。

    “事故中损毁公共设施,擅自离开现场的,都可能涉嫌肇事逃逸严重违法行为。”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诸如此类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请专业鉴定机构判定被损毁公共设施的价格。如果数额不是特别巨大,尚不构成犯罪、但确有逃逸行为的,根据交通法规,在责令肇事者赔偿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记满12分。如果情节严重,还将依法对肇事者处15日以下拘留。

    今年以来,南昌已对数十名具有上述违法行为驾驶人,作出了罚款,并均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